2007年9月13日 星期四

外陰痛 拒行房 不就醫 就離婚



外陰痛 拒行房 不就醫 就離婚
更新日期:2007/09/12 07:10 記者:記者修瑞瑩/台南報導
一名28歲女子生產後出現陰道口疼痛症狀,與丈夫行房時疼痛難忍,因此拒絕行房,半年後夫妻鬧到要離婚,女子就醫才發現是「外陰痛」,治療後症狀已改善,並及時挽回婚姻。
郭綜合婦產科主治醫師朱益志表示,平均約有15%的女性有外陰痛的問題,但因東方女性較保守,就醫的人並不多,長期忍受疼痛,而外陰痛目前原因仍不明,但治療後約有6成以上的婦女疼痛狀況有改善,患者應該積極就醫。
這名28歲的女子婚後產下兩子,生完第二個孩子的4個月後,突然出現陰道口強烈疼痛,平常只要摩擦內褲就感到劇烈疼痛,與丈夫行房時更痛,因此拒絕性行為,丈夫勸她就醫,但她覺得難以啟齒,一直未就醫。丈夫認為她找藉口不願意行房,夫妻鬧了半年,丈夫受不了揚言再不就醫就離婚,女子才就醫。
醫師認為女子可能產後荷爾蒙改變、或外陰部的神經有細微的損傷,造成疼痛感,經三環抗憂鬱劑的治療,減少神經的敏感度,治療一周後疼痛感明顯減少,一個月後已不太覺得痛,夫妻也重修舊好。
朱益志表示,外陰痛劇烈的程度往往讓患者難以忍受,可能與神經受損、感染、荷爾蒙改變等原因有關,性交、穿緊身衣、騎車等都會使疼痛加劇,患者常會懷疑自己是否是罹患癌症或性病,除口服抗憂鬱劑治療外,局部敷上麻醉藥膏,也能減輕疼痛。
~~日商小雅語錄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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